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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027年度
招
警
宣
传
手
册
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二〇二六年九月
目 录
一、国家移民管理局简介…………………………………1
二、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简介………………………2
三、人员待遇…………………………………………3
四、招警流程…………………………………………4
五、报考条件………………………………………7
六、报考疑难要点解答………………………………9
一、国家移民管理局简介
国家移民管理局(加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牌子)于2018年4月2日正式成立,为公安部管理的国家局,副部级。
主要职责:负责全国移民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拟订移民和出入境管理政策与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负责建立健全签证管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外国人来华口岸签证、入境许可签发管理和签证延期换发;负责外国人来华留学管理、工作有关管理、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管理、国籍管理、难民管理;负责出入境边防检查、边民往来管理、边境地区边防管理;负责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港澳台居民回内地(大陆)定居审批管理;牵头协调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治理和非法移民遣返,查处妨害国(边)境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承担移民领域国际合作等。
国家移民管理局领导管理全国出入境边防检查机构、边境管理机构、非法移民遣返机构、常备处突机构各项工作,指导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业务工作。
二、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简介
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是国家移民管理局垂直领导管理机构,为正局级,人民警察编制,加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边境管理总队"牌子。前身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新疆边防总队。下辖16个出入境边防检查站、10个边境管理支队和2个轮训大队。主要担负出入国(边)境人员、交通运输工具出入境边防检查,口岸限定区域管理,审核签发外国人临时入境许可,实施边控工作,防范查处非法入境活动;实施进出边境管理区人员、交通运输工具管理,边境地区治安、户籍管理,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等签发管理,侦办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协助查处边境地区其他刑事犯罪活动等。
新疆是祖国的西大门,在国家边海防全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作为中央驻疆国家机关,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继承和发扬武警边防部队的优良传统,牢牢守护着5700多公里边境线和20.8万平方公里的边境辖区的安全。涌现出了被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模范边防检查站”荣誉称号的红其拉甫边检站,连续七次被国务院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被中共中央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公安部命名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下马崖边境派出所,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楷模”称号的排依克边境派出所。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的八十间房子边境检查站,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孙超,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肖合来提·阿尔吐克,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陈磊、贾依河·赛力克,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张雷、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焦加强,全国移民管理机构十大国门卫士陈畅等模范集体和个人。万余民警始终牢记初心、不辱使命,忠诚履行着维护国家安全、边境口岸稳定、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神圣职责。
三、人员待遇
一、工资待遇: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工资待遇按照规定,纳入中央财政全额保障。一经录用,按照任命的职务等级确定工资标准,每两年定期增资一次,并随着职务和警衔的晋升而增加。
二、按照《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入警后,可享受四类休假:带薪年休假、探亲假、轮(补)休假和国家法定福利假(产假、护理假和婚丧假)。每年都在35天以上(探亲假+路程+补休假等),驻南疆片区部分单位民警假期可达到90天以上。
三、服务年限:新录用民警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录用后在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离、辞职。
四、招警流程
(一)发布招考公告: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一般在每年10月中旬发布招考公告,具体发布时间请关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www.scs.gov.cn)。
(二)查询职位:报考者可在专题网站发布公告后,打开《中央机关及直属机构202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查询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
报考者对《招考简章》中涉及到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的,可直接联系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三)考生报名:报名主要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及流程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公告要求为准,具体报名时间以官网公告为准。
(四)开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政治处负责。时间一般为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后3日内完成。主要对报考资格条件、招考职位要求和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一般在报考者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招录职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政治处负责解释。
(五)报名确认:报考者应在报考结束后规定时间内(具体以网站通知为准)登录专题网站招考专栏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缴费,并在规定时间内从该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
(六)笔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专业科目具体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2027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时间: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网上发布。
笔试地点:报考者可选择所在直辖市、省会城市或自治区首府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
(七)成绩查询:笔试阅卷完成后,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登录专题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
(八)面试: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将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在专题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的组织由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负责。
面试过程中,将组织开展心理测评、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执行,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其中,综合管理、执法勤务职位测查全部3个项目;警务技术职位免予测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体能测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
(九)体检和考察: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按照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由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安排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实施。总站招录职位均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生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进行体检。
考察由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十)公示:由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在招录机关网站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备案: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需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十二)录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录用后于当年办理工资核发等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
五、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要求:市(地)级及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对于202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对于202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到43周岁以下。具体年龄要求以招考职位表为准。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九)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
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0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六、报考疑难要点解答
(一)关于专业条件。应对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查看专业是否与总站职位设置的专业相符。
(二)关于双学位报考问题。取得双学位的考生,以其第二学位专业进行报考时,考生第二学历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位),且要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或各省教育厅网站上进行电子注册,可以查验,方能报考。如第二学位系辅修专业,没有电子注册、不能查验的,则不能报考。
(三)研究生能否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如招录职位表中要求限本科学历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四)关于体检体测。总站招录的职位均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生均要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进行体检;体能测评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视力方面:执法勤务类职位要求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警务技术类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身高方面:对身高无限制,但体测中纵跳摸高必须达标(男生大于等于2米65,女生大于等于2米30)。
体测项目:综合管理、执法勤务职位体能测试3项(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必须全部达标;警务技术职位免予测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只需测查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其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测不合格。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
男子组标准:30岁(含)以下,10米×4往返跑≤13″1,1000米跑≤4′25″,纵跳摸高≥265厘米;31岁(含)以上,10米×4往返跑≤13″4,1000米跑≤4′35″,纵跳摸高≥265厘米。
女子组标准:30岁(含)以下,10米×4往返跑≤14″1,800米跑≤4′20″,纵跳摸高≥230厘米;31岁(含)以上,10米×4往返跑≤14″4,800米跑≤4′30″,纵跳摸高≥230厘米。
(五)应届毕业生没有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如果是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面试时不需要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但应承诺在毕业时可以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在报到时提供相关证书以供审核。
(六)往届毕业生在2年择业期内如何报考。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七)招录职位中所要求的学历。招录职位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如招录职位中要求限本科学历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八)具有工作经历的应届生以何种身份报考。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九)关于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学习时间是否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十)录用人民警察报考的年龄规定。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202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到43周岁以下。市(地)级及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为,一般不超过30周岁,202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等特殊技术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十一)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职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十二)关于报考人员更改报考职位。招录机关在对报考人员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关闭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十三)关于考试考务费用。考试考务费用以当地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依据。具体费用标准可以向承担此次考务工作的当地考试机构咨询。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
(十四)关于资格审查。由谁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负责。报名期间,总站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总站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主要依据: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包括“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退回补充材料”“待审核”等情形。
(十五)关于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如何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公布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考简章》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是否所有职位都要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不是。只有《招考简章》事先公布的需要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名单将在专题网站统一公布,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
(十六)关于开展调剂。个别招考职位超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面试人员比例时,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具体办法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可以在专题网站上查询。调剂结束后,进入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名单将在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进入调剂人选名单的,不再参加其他职位递补。
(十七)关于违规违纪考生处理。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考生有违规违纪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如何处理:在招考中,考生有违反报考规则和管理规定行为的,将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者考试机构按照管理权限采取纠正、批评教育、答卷不予评阅、当科考试成绩为零分、终止录用程序等方式进行现场处置或者事后处置。
考生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情节较轻的,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5年内限制报考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终身限制报考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上述情况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者考试机构将视情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通报。
(十八)关于考试辅导材料。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也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
(十九)报考人员如何备考。公务员考试主要测查从事机关工作所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这些能力和素质主要靠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长期积累,很难在短期内取得很大提高。考试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并结合职位需求和自身条件,有针对性地准备考试。
报考过程中遇有上述未提及问题的,请与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政治处联系。
联系电话:0991-8512120
咨询时间:工作日,10:00-13:00、16: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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