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

发布时间:2025-03-18 浏览次数:41

单位名称: 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

单位所在地: 北京市海淀区

单位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一号院

接收简历邮箱: rencai@mwr.gov.cn

有效期: 2025-06-18

特别提示:同学们在应聘时,如遇到用人单位“收取押金/扣押证件/收取任何费用”等不规范招聘的情况,请立刻中止应聘,并将该情况告知就业指导中心、学院辅导员或班导师。另外,实习过程中要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保障自身的权益。

单位简介:

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是1997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水利部属在京正局级事业单位。业务受水利部人事司指导,由水利部综合事业局代管。   中心主要职责:承担水利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规划、培训计划及有关政策、办法的调研及拟定工作;负责水利部党校日常工作;承担水利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工作;承担水利行业技师和高级技师评审、高技能人才评选和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承担水利部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有关资格证书核发工作;组织人才培训计划、水利人才国际合作培训项目和水利远程教育培训实施;承担水利人才培训机构资质审查、人才培训证书核发工作;承担水利人才开发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人事代理、人才考试测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等服务;负责收集、整理并发布水利系统人才供求信息,提供人才需求咨询服务;承担人事统计工作,承担水利人才信息系统和人才数据库建设与管理工作;开展与人才资源开发业务有关的有偿服务工作。

  • 需求职位: 水利部有关直属单位2025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5.03.17-2025.03.31)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工作地点:北京市

    每月薪水:6000以上

    招聘人数:152 人

    行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性质:其他事业单位

    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

    简历接收邮箱:rencai@mwr.gov.cn

    职位要求

    根据工作需要,水利部有关直属单位拟公开招聘35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2025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在校期间或两年择业期内有社保缴存记录的毕业生,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其中,京内生源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京外生源须符合在京落户有关要求。

    2.社会在职人员:毕业时已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在京单位的应当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北京高校学生集体户口)。

    3.留学回国人员:学成回国两年内且尚未就业,并应在报到前完成学历学位认证。报考在京单位的应当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北京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符合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就业报到和落户北京的政策要求。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回避有关规定,符合水利部关于近亲属回避的相关规定。

    6.报到时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应聘岗位专业要求,具备与拟聘用岗位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

    7.根据北京市落户政策有关要求,在京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中的京外生源,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6周岁(1999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京内生源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8.社会在职人员应具备3年以上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经验,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出生,博士、硕士、具有中级职称、报考专业技术中级岗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报考专业技术高级岗的可以放宽至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9.留学回国人员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10.符合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简介、招聘岗位信息详见《水利部有关直属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单位简介》(附件1)、《水利部有关直属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附件2)。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3月2112:00。

    2.报名方式:登录中国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https://www.slrsks.cn)注册报名。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须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提供有关材料,填报近亲属在水利部系统从业情况,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各招聘单位将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以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应聘。如毕业院校未分设二级学科或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报考人员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5.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需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或视情况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

    1.初试:由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统一组织,为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集中电子化考试的方式,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初试将在2025年3月下旬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中国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发布,请注意查询。部分招聘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可不参加统一初试,符合公告所列条件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2.复试: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相应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具体名单将在中国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发布。根据各招聘岗位需要,复试采取专业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等形式,具体形式及要求详见各招聘单位公告。

    依据综合成绩(其中,初试成绩与复试专业能力测试总成绩在综合成绩中占比不低于40%)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各招聘单位将以适当方式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综合了解拟聘用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其他人员依据综合成绩排名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公示和聘用

    各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以及各招聘单位网站等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各招聘单位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待遇

    按照国家和水利部有关政策执行。

    九、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10-63204393(工作日 8:30-17:00)

    (各单位报名咨询电话见《水利部有关直属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单位简介》)

    技术咨询电话:010-88006655(工作日 8:30-17:00)

    监督受理电话:010-63202726(工作日 8:30-17:00)

     

    附件1:水利部有关直属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单位简介(详见中国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 https://www.slrsks.cn)

    附件2:水利部有关直属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详见中国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 https://www.slrsks.cn)

     

        另:中国水科院、中国水权交易所及淮河水利委员会、海河水利委员会、松辽水利委员会等流域管理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同步招聘117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详见中国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https://www.slrsks.cn),欢迎大家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