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0 浏览量:1004 二维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推进教育部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程,结合我校实际,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科技处、校团委、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联合举办北方工业大学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为参加上级比赛的校内选拔赛。现将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北方工业大学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二、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科技处校团委、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联合举办,设立大赛组织委员会。

  任:郑文堂(校长)

副主任:王建稳(副校长)     田红芳(党委副书记)

 员:李云驰(学生工作部部长)

王景中(教务处处长)

孙德辉(科技处处长)

吴永林(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

赵姝明(研究生工作部部长)

  侃(教务处副处长)

何有华(校团委书记)

  卫(学生工作部副部长)

大赛组织工作办公室设在学工部就业指导中心,各学院成立竞赛工作小组,负责本院参赛动员、团队选拨推荐等工作。

三、参赛条件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 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学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学生)。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的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学生)。

参赛团队必须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五、赛程安排

1.报名阶段(即日起至6月6日)。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在线提交项目计划书及项目视频。将报名表(附件1)由学院审核盖章后交至就业指导中心。

2.初赛(6月7日至6月10日)。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学者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项目按照类别进行初步评审,评选出若干团队进入复赛。

3.复赛(6月13日至6月17日)。组委会将组织由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进入复赛的项目按类别进行答辩评审,遴选参加市级复赛项目。

4.总结表彰阶段(7月4日至7月8日)。依据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开展总结表彰工作。

六、奖项设置

1.本次大赛按照类别分设一、二、三等奖,组委会将为获奖团队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奖金设置为:一等奖每个团队1000元,二等奖每个团队500元,三等奖每个团队300元。

2.对入围参加市级复赛的团队,每个团队给予1000元的参赛资金。

3.大赛设立优秀组织奖,颁发获奖证书,表彰积极参与的院系。

七、质疑与处理

本次竞赛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竞赛办公室将接收实名质疑,由组织委员会根据程序进行处理。各参赛团队要本着严谨、认真的态度进行项目申报,不得侵犯他人或相关企事业机构的合法权益。

本次竞赛遵守市教委下发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北京赛区比赛的通知》有关规定。

八、有关事项

1.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

2.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3.各学院要针对近几年北京市大学生科研与训练计划的团队中符合要求的项目做好宣传、组织、推荐和报名参赛工作。

4.参赛团队除在线报名以外,需将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发至邮箱:chuangye@ncut.edu.cn,已注册公司的团队需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联系人:

       学工部:侯   88803059

       校团委:谌奕鹏  88803512

       教务处:李    88803486 

 

 

学生工作部(处) 

教务处     

科技处     

校团委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5月23日  

 


附件1 北方工业大学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