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18-2019年度天汇杯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8 浏览量:1868 二维码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对高校大学生创业给予支持,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招生就业处、校团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院联合举办北方工业大学“天汇杯”创新创业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本次比赛报名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作为负责人组建的团队(毕业4年内的毕业生也可参赛,但不能作为负责人);

2.参赛作品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具有一定的产业开发价值或商业价值,行业不限;

3.参赛选手自愿组队参赛,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

4.参赛作品应为参赛团队原创;

5.鼓励符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学校学科专业优势的创新创业项目参赛,包括人工智能、信息通信、网络空间安全、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智能控制、智能交通、智能制造、新材料、集成电路、绿色环保、风险防控与灾害预警、城市设计规划、新能源技术、经济管理、法律事务、健康养老、文化创意、公共服务等领域,重点鼓励实验室在研项目或已有科研成果设计商业模式后参赛。

二、赛程安排

1.报名阶段(20181019日至1130日)。团队负责人提交《北方工业大学“天汇杯”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附件1),报名表电子版及商业计划书发送至chuangye@ncut.edu.cn。团队负责人须加入微信群(二维码失效后可添加助理微信入群):

2.项目优化及培训阶段(201812月至20194月)。学校统一安排创业导师对所有报名参赛的团队进行赛前辅导。

3.校内初赛(20194-5月)。学校将组织专家学者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项目按照类别进行初步评审,评选出若干团队进入复赛。

4.校内复赛(20195-6月)。组织由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进入复赛的项目按类别进行答辩评审,推选优秀项目进行重点培育。

5.天汇智达创业基金评审(201910月)。根据复赛及市级创业大赛成绩,评选符合条件的创业团队颁发天汇智达创业基金。

三、参赛对象及要求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初创组、实践组。具体参赛条件及要求如下:

1.初创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930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且须为我校在校生。

2.实践组。参赛项目已工商登记注册(2018930日前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须为我校在校生。

四、大赛奖励

1.根据《北方工业大学本科生创业实践学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要求,参赛团队可申请创业实践学分。对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评选(以下简称“市级创业大赛”)的,还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创业实践学分、第二课堂学时。

2.本次大赛按照类别分设一、二、三等奖,学校将为获奖团队颁发获奖证书。

3. 对入围参加市级创业大赛复赛的团队,学校聘请创业导师进行一对一深度辅导,并根据最终比赛成绩予以一定金额的创业基金扶持。

4. 在市级创业大赛复赛中获得良好名次的创业团队可参与申请天汇智达创业基金(总额度10万元)。

5.对于表现优异的创业团队,优先推荐入驻校内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

五、质疑与处理

本次竞赛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招生就业处将接收实名质疑,根据程序进行处理。各参赛团队要本着严谨、认真的态度进行项目申报,不得侵犯他人或相关企事业机构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1.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为在校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

2.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3.各学院要针对近几年北京市大学生科研与训练计划的团队中符合要求的项目做好宣传、组织、推荐和报名参赛工作。

4.联系方式:

地点:学生服务楼三层大厅

联系人:侯老师    电话:88803059

            谌老师  电话:88802718

                                               

招生就业处、校团委

20181018


附件1 天汇杯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