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3 浏览量:805 二维码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推进教育部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程,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围绕我校建设高水平工业大学的目标,招生就业处、教务处、校团委、学生工作部、科技处、研究生院联合举办北方工业大学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为参加上级比赛的校内选拔赛。现将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追逐梦想拼搏奋进永向前  勇立潮头敢闯会创铸华章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4.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可不限于上述“互联网+”项目。

三、参赛对象及要求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及要求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法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参加初创组比赛,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法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参加成长组比赛,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26%)。

4.师生共创祖。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3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31日前正式入职),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5.参赛要求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学院组建团队,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并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实效的项目可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项目活动根据北京市统一安排另行通知。“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和“互联网+”主赛道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五、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45日至422日)。参赛团队扫描下方学生助理二维码加入微信群(因微信群人数限制,需先加助理为好友邀请入群),201945日网上系统开放后,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报名。

2.参赛培训(4月30日前)。学校邀请相关专家对参赛团队进行培训。

3.校内初赛(5月)。学校将组织专家学者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项目按照类别进行初步评审,评选出若干团队进入复赛。2.参赛培训(430日前)。学校邀请相关专家对参赛团队进行培训。

4.校内复赛(5月底前)。组织由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进入复赛的项目按类别进行答辩评审,遴选参加市级复赛项目。

5.市级复赛时间另行通知。

六、大赛奖励

1.本次大赛按照类别分设一、二、三等奖,学校将为获奖团队颁发获奖证书。

2.学校统一安排创业导师对所有报名参赛的团队进行赛前辅导,对入围参加市级复赛的团队,学校聘请创业导师进行一对一深度辅导,并根据最终比赛成绩予以一定金额的创业基金扶持。

3.在市级创业大赛复赛中获得良好名次的创业团队可参与申请天汇智达创业基金(总额度10万元)。

4.对于表现优异的创业团队优先推荐入驻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

5.根据《北方工业大学本科生创业实践学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要求,参赛团队可申请创新创业学分。

6.按照报名团队数量、获奖级别为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比赛的学院颁发“优秀组织奖”。

七、质疑与处理

本次竞赛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招生就业处将接收实名质疑,根据程序进行处理。各参赛团队要本着严谨、认真的态度进行项目申报,不得侵犯他人或相关企事业机构的合法权益。

八、其他事项

1.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为在校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各学院报名团队数原则上不低于学生数的2%,理工科学院不低于3%.

2.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3.各学院要针对近几年北京市大学生科研与训练计划的团队中符合要求的项目做好宣传、组织、推荐和报名参赛工作。

4.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凡参加校内“天汇杯”创业大赛的团队都要报名参加“互联网+”大赛。

5.参赛团队负责人须加入微信群,及时了解参赛信息。

6. 联系人:侯旭   电话:88803059

 

 

 

                招生就业处

                20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