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2016年北京高校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4 浏览量:553 二维码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精神和要求,深入实施《北京高校高质量就业创业计划》,切实对高校大学生创业给予支持,树立大学生创业典型,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根据市教委安排,学校决定遴选我校大学生创业团队参与评选北京市大学生创业优秀团队。现将申报、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创办的企业或创业团队(以下简称创业团队);

2. 北京地区高校2016届毕业生创立的创业团队。

二、申报条件

1.应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市场前景好,且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2.运行状况良好,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其申请人应为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团队负责人;

3.创业团队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较强;

4.对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特别是对北京市大学生创业工作有推动作用;

5.参加过省市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大赛并获奖的项目可优先申报;

6.创业团队的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均应在北京市辖区内。

三、支持方式及额度

(一)资金支持

学校对于优胜的创业团队,根据具体情况予以0.5万元至5万元的支持资金。

(二)场地支持

1.校内:根据具体情况,学校创新创业基地为创业团队提供办公工位。

2.校外:对于有创业场地需求的优秀创业团队,市教委将结合评审情况,并经相关程序(另行通知),优先入驻市级大学生创业园。

四、评选方式及流程

2016年评选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申报(即日起至5月20日)。学生通过北京高校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www.bjbys.net.cn)申报平台进行申报。申报说明详见附件1。

第二阶段:初评(5月31日前)。学校根据项目情况邀请专家评审团对项目进行评审。

第三阶段:专家复评。市教委组织专家对经高校初评确认的创业团队进行评审打分,根据专家打分情况决定入围答辩的团队名单。

第四阶段:现场答辩。根据现场答辩情况确定获奖名单,每次计划评选出优秀创业团队奖和一定数量的潜力创业团队。

第五阶段:网上公示。对评选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五、注意事项

1、在线填写基本信息后,可在线生成一份《申请表》,请打印此申请表,凭表到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将盖章后的申请表扫描成图片格式上传。(详见附件1“需上传的材料”)

2、填写信息时,需上传团队负责人(企业法人)身份证扫描件(jpg格式)。

3请仔细阅读附件1内容,以防报名不成功。

4、联系人:侯旭 

电  话:88803059

邮  箱:chuangye@ncut.edu.cn


                                                  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

                                                        2016年5月4日


附件1 2016年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评选活动网上申报说明.docx